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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記許多學生時代的事物,但有一位老師的名言卻深印我腦海中:『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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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經遇到過困擾的鄰居嗎?當我不幸遇到交惡的X鄰後,促使我開始研究相關法律,以備將來之需。
其中這一本一紙對付壞鄰居(2017出版),讓我覺得最受用和易懂,教你如何應對
公寓或社區鄰里糾紛問題能夠更理性面對各種問題。

好句分享
「不論是噪音、漏水、寵物、架設監視器等問題,都可能會與鄰居的生活空間重疊,所以如果沒有更深入去思考自己的生活環境,不小心便會干擾他人生活卻不自知
 

作者簡介
黃彥凱:台北大學法律碩士,現職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內容摘要
以下除了擷取要點外,我再加入額外補充資訊來提醒自己留心。

這本書整理了公寓住戶常見的糾紛,主要分為兩個部分:「民事」和「刑事」。
民事糾紛:通常涉及水漏、噪音干擾和安裝監視器等問題。
刑事糾紛:包括鄰居的威脅、公開侮辱和擋道等問題。


《法律程序》
民事訴訟民事事件都可以先跟地方的調解委員會來聲請調解向法院起訴(調解不成)→繳交裁判費和鑒定費等→開庭法院判決
刑事訴訟:向警察局或地方檢察署提出投訴,或向法院提起自訴→提告訴後,警察通知到警局接受詢問(自訴不經此階段)→收到檢察署傳票,到地檢署開偵查庭(自訴不經此階段)→4.起訴後,到法院開審判庭法院判決


程序差異:
民事訴訟
會有裁判費鑑定費(視案件需求),簡單案件可
自行打官司,由當事人自己主張、證明,由當事者主導
刑事自訴必需要委任律師才可以打這訴訟,沒有請律師就會被駁回。


《民事訴訟必知》
不付裁判費就不會受理開庭
裁判費=法院開庭所需的服務費用,在開庭前必先支付,除了因沒錢可先申請訴訟救助外。

必斟酌賠償費用
民事起訴如需要求對方賠償,不是你請求賠愈多錢就是好,法院會依他認定的實際損害判賠
訴訟金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徵收裁判費一千元。超過十萬元以上,裁判費千分之一為費用計算。


此書舉例:你請求賠償1千萬,但卻只被判賠1萬元,但裁判費就要十萬元,打贏了你還反要多花9萬元付裁判費

不付鑑定費就算撤回起訴
如漏水等糾紛需要請第三方專業機關來見鑑定,這費用法院是不會幫你支付的,須由聲請人先支付,如果沒人要繳錢,法院可以暫停四個月。
如果四個月後仍無人要支付,就會被視為撤回起訴

.解決問題的關鍵『訴之聲明』
訴之聲明
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院提出的文件,裡面寫了當事人對於案件的說法,希望法院怎麼判被告做什麼,讓法院了解當事人的訴訟內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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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仔細思考如何撰寫,不然就算贏了官司,問題也可能無法真正解決
這本書用漏水噪音案例訴之聲明來提醒
需要注意的事項,更明白要如何寫才完善(請閱此書CHAPTER 1 &2)

噪音入侵需蒐證
最常遇到的鄰居糾紛,需要證明噪音的存在,不能只靠自己說,需要有客觀的證據。

基本上噪音蒐證,自己錄音通常不被法官採認
所以如要證明噪音事實,就是請環保局來測量噪音分貝是否超標


因環保局常來不及趕到現場這時就建議報警處理。警察處理的速度一定比環保局快,雖然他們無法測分貝,但他們可以聽聽現場的聲音,作為你的證人。
如果其他住戶曾打電話跟警察局反應也會有報案紀錄,成為你的證據。

報警有用的自身案例:
我自己就有相關經驗,
樓下某戶鄰居常誤會我在施工打牆製造噪音,經常大聲指責誣告我。
有一次的糾紛中我報警
處理,警察親自來看後發現是他戶施工,幫我向鄰居陳清,才讓X鄰不找我麻煩
我的親身經驗是報警真的有用,警察可以當你的證人


.不理會很慘的支付命令
當有人欠錢不還時,可用
「支付命令」的法律手段來追討債務,比一般訴訟更簡單快速的程序。
支付命令程序: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合法送達到對方戶籍地→→債務人如沒在支付命令送達二十天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可以拿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由國家公權力強制執行你還錢給債權人

提醒:就算你本人沒收到法院寄送的支付命令,只要送到你到戶籍地,就算不是你本人親收由其他親人或是管理員收就算是已送達到你手中

提醒:向法院
申請支付命令時,需要提供相關的借據、本票等證據。法院只有「形式審查」,確認文件上所述的金額是否符合,並不會去驗證文件的真偽,這也就是詐騙集團利用的漏洞所在。


補充:
詐騙集團如何鑽支付漏洞
有詐騙集團是利用假借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讓人莫名其妙成為債務人。當你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時,千萬不要忽視,如果不提出異議,不僅房子可能沒了,連財產都會被強制執行。

在2015年修法之後,民眾可以提出「確認債務不存在」訴訟,來阻擋法院強制執行財產,詐騙集團較不易得手。但可能仍有民眾因詐騙金額不高,不願興訟而認賠,因此,此詐騙手法尚未完全杜絕。

提醒:看到法院寄來支付命令,不要以為自己並無欠債就置之不理,應在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若財產遭法院強制執行,仍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做為補救措施。

延伸閱讀:【事實釐清】網傳影片「明明是詐騙卻是法院真的支付命令,會讓你負債甚至破產,一定要看,要知道怎麼處理」



《刑事訴訟》
公寓住戶常見的刑事糾紛為鄰居威脅恐嚇、公然侮辱和毀謗等情形,有時候鄰居可能會以恐嚇的方式威脅要告你,但這是否算是恐嚇呢?沒動粗就不算有用強暴脅迫的手段?

.刑法304條強制罪:指以暴力或威脅迫使他人做不願意做的事情,或阻止他人做本來想做的事情

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一些類似的情況,例如鄰居用身體擋住樓梯口,並且出手推擠,不讓你通過,這就是妨害你的行動自由,符合強制罪的行為。又如有人亂停車,被他人加鎖報復,無法行使騎車自由的行為,同樣涉及強制罪。


.法律上的恐嚇定義:
必須針對被害人為之,生命(我要殺了你)」身體(小心我要打你)、自由(要把你關起來)、名譽(當心我要公佈你的事在網路上)、財產(放火燒了你的家)做出的威脅。
提醒:鄰居而揚言提告你,不是恐嚇威脅,是他的正當權利

.公然侮辱:
公然侮辱是在公共場合
,讓其他人有可能聽到或看到的侮辱行為,對他人的心靈造成傷害。不禮貌或不尊重的言論(如髒話等...)或行為(如比中指)或聲音(如呸),有貶損被害人的人格,都算是侮辱。
就算當下無人也可以成立。例如四下無人的小巷,由於街道是公開場合,就算無人也算「公然」侮辱


補充:以下是網路上流傳著一張罵人的價目表,簡單列舉了「罵人用詞」、「罰款金額」與「法官說明」。

【好讀】一紙對付壞鄰居~大家都可以依法解決的公寓大樓糾紛
圖片取自網路

.毀謗:
指散布關於他人不實的事實或負面評價,影響到被害人的名譽或形象。例如捏造「已婚帥哥帶某某某去汽車旅館」的報導登出,毀壞帥哥名譽。毀謗可以通過口頭言論、書面文字、媒體報導等方式進行。

.公然侮辱和毀謗的區別:
簡易來說,公然侮辱是對他人進行粗魯、輕蔑的言論或行為,而毀謗則是散布不實或負面的事實信息,對被害人的名譽或形象造成損害

時效提醒: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都屬於告訴乃論罪,必須由被侮辱的人提出告訴才成立,必須在6個月內向警察或檢察官提出告訴,否則法律就無法保護你的權益。



這本書提供了許多案例供參考,以上我只摘要個人比較容易遭遇的內容。
雖然網路上有很多資訊可以查詢,但我喜歡先看完一本書有些基礎概念,再查詢網路資訊會更有益理解。
畢竟像我有X鄰這類鄰居,有需先了解相關法律備用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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